中文域名: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政务 英文域名:jytyj.ordos.gov.cn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报送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6-22 15:38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韩敏、卢强、郭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减轻我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请审定。
  关于上述委员所提出的“学生的课业负担问题”一直是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近年来,教育部、教育厅先后发布了多个减负文件,我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开展“减负”行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目前,“减负提质”成为市教体局每年重点工作,“规范办学”是教育历次督导督查重点内容,也是“减负”实效的重要措施。2018年,我市启动义务教育减负提质工程,提出多维度“减负”举措。从转变教育理念开始,推进精细化管理、优化课程体系、改革育人方式、合理布置作业、健全评价体系、抓实教科研活动、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家校合作等方面对我市“减负提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2019年开始,我市加大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强化“减负”效果。印发《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鄂教发〔2019〕5号),就严格规范学生作息时间、严格控制作业量、严格规范教学行为等提出明确要求,印发《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实施方案》(鄂教体发〔2019〕80号)。2020年11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开展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回头看”工作。2021年3月,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及教育专项经费专项整治的通知》(鄂教督委函〔2021〕2号),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及教育专项经费专项整治。2021年5月份开始,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全面开展常态化“回头看”,及时整改,长期跟进,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关于上述委员所提出的六项建议均是我市规范办学行为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整治问题
  我市规范办学行为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学生在校时间。小学、中学上午开始集中教学和集体活动时间分别不得早于8:20、8:00,下午离校时间分别不得晚于17:30、18:00,学生提前20分钟开始陆续到校。严禁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小学、初中和高中的走读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严禁强制走读生住校和集中就餐。
  二是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借口,变相集体授课或补课,课后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原则上小学不晚于17:30,初中不晚于18:00。严禁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补课或上新课,严禁乱收费(包括以家委会名义收费)。保证学生睡眠时间每天小学不少于10小时、初中不少于9小时、高中不少于8小时。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是家庭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12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越课程标准、超越教学进度。杜绝不加选择地成册作业或做试卷作业,不得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和超越学生能力集体性作业,严禁使用微信、QQ群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严禁小组长或课代表批改、评比同学作业。严禁各种教育软件积分、各科作业拍视频录制、读书录制、养成好习惯录制、休息日旅游打卡、小学生手抄报制作、宣传口号打卡、体育运动打卡、各类app打卡等。
  四是开齐开足国家课程。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挤占挪用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教育、道德与法治等课程课时,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展教学活动,杜绝“非零起点”教学。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课程,保证学生每日体育锻炼一小时,每日大课间活动不少于20分钟。每周为学生设置一节特色体育课、一节劳动教育课,每月开设一个劳动实践日,各校园足球特色校每周开设一节足球特色课。
  五是组织考试和评价学生。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严禁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坚决禁止初、高中学校利用包括网站、电子显示屏、横幅、展板等载体专门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六是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培训班名称符合命名要求,培训内容不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旗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无强化应试倾向,培训时间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无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培训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坚决取缔不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杜绝校内减负、校外增负和老师减负、家长增负的突出问题。
  在历次专项整治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均对有违规办学行为的旗区、学校和经举报查实的学校及负责人做出处理,并限期整改。市级层面通过惩戒扣分考评机制对被通报、被处理的旗区、学校及时兑现惩戒,各旗区也建立常态化督查问责机制。
  三、加强宣传,多方联动,形成合力,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下一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五项管理”督导为契机,市、旗区教体局要会同宣传部门,以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突破点,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和社会转变观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现象,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加强家校沟通合作,学校要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促进家长自觉做好学生减负有关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社会反映情况渠道,实行零容忍,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凝聚家校社育人合力。减负行动、规范办学、专项整治旨在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健康发展创设良好育人环境,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联系人:来伟;联系电话:8598824)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