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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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阎红梅   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1-03-01 10:08
  一、全面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市教体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教育体育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下发工作要点或者在年度计划中进行整体安排。
  (二)细致梳理部门权责清单和收费项目。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详细梳理了部门职责,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根据法律法规变更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我局权责清单共计105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监督检查22项、行政处罚59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健全完善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包括中考考务费、中考信息技术实验操作考务费、中考音乐美术考试考务费和普通话测试费等4项收费项目,均已在鄂尔多斯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办理了鄂尔多斯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清单。同时,建立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进行了学习,有效增强了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利用网络在线学法平台“法宣在线”进行法律法规学习,汇总编制了《教育体育政策法律汇编》,不断提升教体系统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在宪法宣传日,邀请党校专家就宪法进行专题辅导。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依法依规推进教育领域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和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局于2020年4月初组建了《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送审稿)》起草工作组,启动了《条例(送审稿)》起草工作。期间,起草工作组广泛查阅、深入研读国家、自治区和其他省市关于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上位规范性文件及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技术标准,编印了《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参考法律法规汇编》;会同市司法局和有关专家深入东胜区、达拉特旗、乌审旗、康巴什、伊金霍洛旗等旗区开展立法调研;召开七次座谈会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经过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条例(送审稿)》,现已通过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全面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出台《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暂行)》,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2020年重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中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未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涉及广大师生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三)严格规范教育体育领域行政执法。印发《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体育领域行政许可、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行为。通过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向社会及管理服务对象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共有执法人员11人和执法监督人员2人。10月28日,我局新增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共5人参加了2020年鄂尔多斯市市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10月22日,联合人社局和市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教育领域开展“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此次执法检查通过自查、随机抽查检查和总结通报三个环节组成。
  三、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重一大”事项责任追究办法》《市直教育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实施办法》《市直教育系统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实施办法》等十余项规章制度,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涉及到广大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市教育体育局通过官方网站开通互动交流平台,广泛征求工作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建议采纳及办理情况。先后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考命题工作、义务教育减负提质建议、体育健身等各项业务的意见建议征求工作,为局党组作出正确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切实防范决策风险,减少决策失误,防止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三)规范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暂行)》,建立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并与公职律师签订为期三年的合同,在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法规出台中要求公职律师参与,切实推进公职律师在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完善各类制度法规。制定印发《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暂行)》等各类规章制度,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二)切实强化党内行政监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每年召开教育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会议,党建党廉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每年制定印发党建党廉工作计划和《党建党廉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2020年召开党组会议27次,多次专题部署落实教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在官网发布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对政策文件、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指南、财务预决算、权责清单、教育体育概况、政策解读等内容进行公开,同时制定了政务公开目录。
  (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按时办理本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020年,市教育体育局共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54件,办理满意度达到100%。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应诉规定》《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指导意见(试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2020年,我局收到法院1项行政诉讼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五、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作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在“综合教育课”中融入法治教育相关内容,部分学校在传统法治教育的基础上努力创新,在校本课程、班团活动中开展法治教育,充分利用社会法治教育资源(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禁毒基地)将学生的法治教育推向更深层次。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且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6.26”“12.4”等节日进行专项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学生观看法治图片、法治动漫、微视频,开展应急逃生演练、自我防护知识宣讲、急救知识培训、交通法规讲座、扫黑除恶讲座、预防校园欺凌讲座、预防性侵讲座、反邪教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公开庭审观摩等活动,对青少年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养青少年学法、知法、尊法、用法的习惯,树立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在全市范围内为学校配备了271名法治副校长,深入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市教体局多次做客市广播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就疫情防控、开学准备、校园安全、假期学生安全、立德树人、空中德育、学生资助、心理健康教育等社会关切的问题给予详细解答。全面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在教体局官网设立局长信箱和举报方式,通过网络平台即时受理、解答、回复、解决信访事项,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2020年以来共受理554件、回复率100%,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结合教体部门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发挥牵引和突破作用,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