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交通伤害事故与防范应急措施
(一)案例
1:山西沁源二中21人被拉煤车轧死
2005年11月14日凌晨,山西沁源第二中学学生出早操时,一辆拉煤车冲入学生队伍,造成21人死亡、18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获得432万元赔偿。
2:山东临沂12名儿童死亡
2005年3月8日,山东省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民办“小神童”幼儿园一辆经过非法改装的金杯牌面包车,在运送22名师生离园回家途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12名儿童死亡、5人受伤。
3:济南银座双语幼儿园校车困死5岁儿童
8月8日山东济南银座双语幼儿园5岁儿童吴梓被接送孩子的两位老师及司机遗忘在封闭的班车上达小时后困死。
4、山东曹县校车起火烧死两名幼童
2007年5月12日9时,山东省曹县某幼儿园驾驶员李学兵驾驶面包车(未经年审,没有接送学生的专门标识)和王成到曹县苏集镇接四名幼儿后,至一个十字路口重新启动车辆时,车内突然起火。李学兵在救出两名幼儿后,没有积极抢救车内后座的幼童张某(男,6岁)、张某某(男,5岁),反而和王成慌忙逃离了现场,并隐瞒真相欺骗周围群众,谎称车内已没有儿童,致使两名幼童被烧死。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幼儿园举办者郝文军、周彤明知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构成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李学兵、王成负责接送幼儿园学生,有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义务,但在面包车着火后只是抢救了两名孩子,没有抢救张某、张某某,并欺骗周围群众,致使发生二人被烧死,其行为属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近日,山东省曹县检察院以涉嫌教育设施重大责任事故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郝文军、周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学兵、王成。
(二)防范与应急
1、经常对学生进行乘机动车、乘火车、乘船、骑自行车和步行等的出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有安全隐患无牌无证的车辆。
3、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出行安全。
4、严禁学生在道路上跑步上操、互相追逐玩耍。
5、集体出行要制定应急预案,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6、有校车的学校要定期检测校车,有安全隐患坚决停运。
7、一旦发生事故,立即拨打110、120、122请求救援、同时通知学校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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