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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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确认点现场确认须知

作者:行政审批科   来源: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3-10-27 17:39
  一、现场确认人员范围
  (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四)鄂尔多斯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
  二、现场确认方式、时间及材料要求
  (一)现场确认方式、时间
  鄂尔多斯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由市教育体育局与学校统一对接赴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其他教师资格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均实行“全程网办”。
  鄂尔多斯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由市教育体育局与学校对接确定,其他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确认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7日。
  (二)现场确认材料要求
  以鄂尔多斯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进行认定的申请人,请按照学校安排提交相应材料。
  以社会人员身份进行认定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7日),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上传证明材料。申请人要结合本人具体情况,按照以下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上传材料要求清晰、完整、可辨认。材料上传仅限PDF文件,体检材料限制为1M,居住证/户籍证明材料限制为1M,其他补充材料限制为5M。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户籍在鄂尔多斯市的,上传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的扫描件;(2)非鄂尔多斯市户籍,但在鄂尔多斯市居住的,上传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3)在鄂尔多斯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上传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扫描件;(4)驻鄂尔多斯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扫描件。
  2.学历证明
  (1)持国内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学历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上传;不能核验的,需上传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扫描件以及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申请下载,具体查阅“学信网”);(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上传;(2)不能通过核验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上传《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扫描件,《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须联系毕业院校获取。
  5.体检合格证明
  指定时间(2023年11月17日前)在指定医院(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申请人,无需上传,体检表由医院返回市教育体育局。其他人员需同时上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扫描件。
  2023年11月17日前,请申请人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永宁街5号鄂尔多斯市中医医院西楼一楼体检中心登记室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医院会电话通知本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现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可以参加现居住地(其他盟市或区外省份)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但体检结论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相关事宜请咨询吴主任,联系电话18604773789;刘医生,联系电话15804876588。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上传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7.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1张(须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保持一致,照片背面请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及联系电话),请于2023年11月17日前选择邮政快递EMS到付,免费邮寄至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CBD行政办公区T1-T2裙楼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区“综合一窗”受理窗口,收件人: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477-8582332。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上传现场确认材料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未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补充确认材料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请申请人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言,随时保持手机畅通(中国教师资格网预留手机号码),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认定状态”显示“待认定审批”,即表示申请人已通过“网上确认”。
  (三)认定工作结束后,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将对2023年下半年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请及时关注。公示结束后,市教育体育局将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各一份。
  (四)市本级发放证书采用自取或邮寄形式,以“中国教师资格网”填写信息为准。选择邮寄形式的申请者请准确填写收件人、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发生丢失,后果自负。选择邮寄形式的申请者,市教育体育局将通过邮政免费政务专递及时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至申请人。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jytyj.ordos.gov.cn/)和“鄂尔多斯教育体育之窗”官方微信公众号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联系电话:0477-8582332。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