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5〕412号
华格格根委员:
您的《关于为我市中学生补充营养餐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校园餐管理工作,近年来,始终将校园食品安全与膳食保障作为民生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大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投入,全面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体系,有效提升了午餐午休以及补充营养餐的服务保障能力,切实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关于下午餐试点推进的政策衔接情况
《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市三年攻坚方案(2024-2026)》(鄂府发[2024]18号)明确市、旗区两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前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包括校舍安全改造、教学仪器配备等重点领域。当前全市校园餐饮服务体系以午餐及午休保障为核心,如伊金霍洛旗已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午餐全覆盖,补充营养餐服务尚未纳入统一实施范畴。
二、关于下午餐科学管理体系的构建基础
严格遵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要求,坚持“课间活动应保尽保”原则,确保学生每日课间休息时长达标,现行政策框架下暂不支持将课间时段调整为集中用餐时间。参照《中国学龄儿童膳食指南》分年龄段营养需求,启动校园膳食营养数据库建设,并常态化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教育。
三、关于下午餐供应模式的实施路径
按照教育部《校园配餐服务企业管理指南》(2025年12月1:日实施)及自治区关于校园食堂管理的最新要求,自2025年9月1日起,全市中小学校食堂已全面实行自主经营管理模式,按照“校一策”原则优化供餐服务,对已建成标准化食堂的学校,鼓励在保障午餐质量基础上,结合学生需求积极探索下午餐供应服务。对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采取“学生自备餐食+学校统一管理模式,在非教学时段合理安排集中用餐。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学生健康成长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与群众期盼。在充分尊重学校实际条件和家长意愿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校园供餐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把补充下午餐作为提升教育服务质量、保障学生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相关工作落地见效,努力为广大中学生营造更加健康、科学安全的成长环境,助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8日
(联系人:武炜轶;联系电话:0477—8589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