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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055号提案的答复函

作者:市教育体育局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5-09-11 17:09 下载
  鄂建提复字〔2025〕367号
袁博委员:
  您的《关于规范预付式经营机构管理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的相关部署要求,持续规范预付式经营机构管理,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一、加强预付款管理
  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牵头部门作用,会同科技、文旅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监管部门和银行机构,聚焦预收费资金监管合力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工作。从2022年开始,全面推广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在全面完成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人员、课程、账户审核基础上,聚力攻坚监管账户资金核验和支付渠道开通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坚持“数据一日一通报”“滞后单位一日一督办”“问题机构一日一见面”,彻底打通全流程监管“最后一公里”。实现报名、选课、缴费、销课、退费等工作全流程线上办理,积极推广“先学后付”模式。在全区率先实现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账户核验通过率、支付渠道开通率100%。
  二、全面实施预收费监管
  依托“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狠抓平台监管和线下治理,防范化解预付式消费风险,定期调度通报资金监管、课程上架等6个方面9个监测数据。截至目前,平台共监管资金约459.93 万元、从业人员1582人、培训材料1234 份,通过“全国平台”产生订单 8488 笔,订单金额 816.39 万元,消课金额 713.51万元。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通过日常税收征管等方式,对纳税申报、发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管,确保涉税信息真实准确,对于偷税、漏税、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定期查处单用途卡不公平格式条款、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不正当价格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宣传教育与引导向发卡商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商家法律意识和自律性,推动自觉规范合同条款。
  三、健全预收费监管机制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依法按照账户管理有关规定指导监督银行机构加强开户管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存款人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需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出具的有关法规、规章或政府部门有关文件严格审核,确保开户程序合规。为推动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和违规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鄂党教工秘发2023]3号)《鄂尔多斯市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联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党教工秘发[2025]1 号)等,成立了由 23 个部门组成的“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制定“1+N”工作制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联合监督平台,通过强化部门间工作协同,打造高效有效的治理机制,持续提升校外培训防治质量与成效。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区前列,校外培训治理经验被教育部30次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内蒙古鄂尔多斯全链条多维度强化校外培训治理》入选2024年度全国“双减”工作优秀案例。
  四、加强行业自律
  积极构建全面的预收费资金监管体系,推动行业自律。以校外培训机构为例,各机构需在银行开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或风险保证金账户,严格遵循“两个全面纳入”原则,确保全部预收费资金足额进入专用账户,依法依规接受监管,坚决杜绝使用普通账户或个人账户收取预付费的行为。为进一步强化机构合规意识、强化行业自律,通过发布《致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致校外培训机构的一封信》《温馨提醒》,在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活跃场所张贴资金安全”海报等形式,引导机构承诺“不超期收费、不挪用资金、主动签订合同、开具正规发票、诚信履约,合规发展”。
  五、增强家长防范意识
  通过官方微信号、融媒等线上平台,广泛宣传预付式消费维权知识,线下通过宣讲会、发放宣传单,提高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能力。教育领域发布《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一用五看”牢记于心--致全市家长的一封信》《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校外培训致全市家长的一封信》《鄂尔多斯市公布4起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等内容引导家长重视孩子身心健康,理性看待、慎重选择校外培训,不参与违法违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的同时甄别选择证照合规的非学科培训机构,切实保障校外培训资金安全,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同时,针对不同群体,层层递进开展拉网式、循环式、有针对性地宣传,常态化、滚动式宣传举报渠道及举报电话,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群策群力,构建良好生态。
  六、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
  我市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鄂安办发[2025]55 号)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全链条监管。持续织密预付式经营领域监管网络,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高频次开展联合执法,针对周六日、节假日及夜间等关键时段实施突查突访,对区域内校外培训机构及“一对一”等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进行全面明察暗访与严肃查处。2024年,全市共计开展校外培训执法检查330次,出动检查人员1810人次,排查校培机构 1720 家(次),查处违规培训机构 354 家(人)其中涉及隐形变异违规问题73 家(人),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培训机构38 家,查处在职教师违规参与校外培训2人,行政处罚立案21起,罚款17.06 万元。化解校外培训消费纠纷29起,涉及退费机构23家,退费金额14.24万元。在治理过程中,坚持正面激励与反面典型曝光相结合,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与督查工作,在市电视台录制了《直击双减”聚焦校外治理难题》等节目,公开曝光了一批违规培训行为,形成了震慑效应。
  下一步,我市将推动预付式经营监管从校外培训领域向健身体育消费等重点行业延伸,探索实行体育预付式消费资金托管模式,推广应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预付资金管理方案,继续推行先学后付模式,防范化解预付式消费风险,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
  (联系人:张凯超;联系电话:0477—858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