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教发〔2013〕48号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属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和《鄂尔多斯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发展,提高班主任的责任感、使命感与育人水平,构筑本地区班主任队伍的人才高地,经研究,决定建立“鄂尔多斯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提升班主任专业水平,促进班主任队伍专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建立“鄂尔多斯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创新机制,拓宽路径,不断提升我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重要意义
(一)根据班主任专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工作室”引领、示范、辐射和孵化功能,提升班主任的专业思想、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造就一支师德师风高尚、职业理想坚定、在带班育人过程中勇于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的中青年骨干班主任队伍。
(二)及时总结推广新时期学生个体发展指导和班集体教育的实践经验。
(三)探索建立符合班主任成长规律、适应鄂尔多斯教育改革发展的班主任培养培训新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培养骨干队伍。“工作室”要把人才培养作为第一要务,设计和制定培养方案、工作计划及培训要求,充分发挥导师力量,综合利用各类培训资源,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丰富多彩的培训活动,做到定时定点定内容,有要求、有检查、有考核。
(二)加强应用性实践研究。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规律,破解新形势下班主任工作的难点问题。以《鄂尔多斯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为指导,开展班团队组织建设、文体娱乐、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参与开发班主任培训课程及资源建设,促进班主任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组织开展课题研究,每个“工作室”每轮须完成1—2个应用性实践研究课题,构建研训一体化平台。
(三)充分发挥引领辐射作用。“工作室”要通过旗区教育系统间的沟通与互动,切实发挥示范与辐射作用。承担市或旗区的班主任培训任务,多渠道传播优秀经验,引领良好的师德风尚,宣传推广优秀人才培养的模式。
四、工作室学员培训办法
(一)培训内容为理论模块、实践模块、研究模块三大类。
1.理论模块。通过组织高端讲坛和经典品读,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先进教育理念及相关理论等,传播理论前沿,提升学员理论修养,开阔教育视野。
2.实践模块。围绕工作室培养方案,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学员的专业特长及实际需求,从班主任工作理念、技能、方法、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组织相应培训,积极创设多种类型的研修平台,通过访学考察、热点探讨、经验总结、展示辐射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性活动,着力解决学员发展瓶颈,提升学员专业能力,强化学员建班育人的综合素养。
3.研究模块。工作室要根据学员特点和资源优势,围绕当前班主任工作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组织导师进行指导,引导学员自主设立研究子课题,掌握教育科研的基本思路、程序和方法,培养科学态度和探究精神,不断提高学员的研究能力。认真做好研究成果的评审鉴定、展示交流和转化辐射工作。
(二)形式为通识培训与研修实训两种。
1.通识培训。主要包括理论模块的内容以及通识性的师德修养、教育形势、专业理论、职业价值、人文素养等,主要采取名师讲坛、专家讲座、导师课堂、名校体验、名著阅读、互动研讨等形式。
2.研修实训。以学员为主体,以项目为抓手,以工作任务为驱动,开展互动参与式的团队实训。在导师指导下,由主持人和学员共同确定有针对性的实训任务,包括学情分析、示范教学、活动策划、结对带教等。实训活动原则上每月一次,每次一天,其中三分之一时间应安排在非工作日。
五、主要职责
(一)主持人职责。“工作室”主持人由市教育局选派。主持人是工作室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培训的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和评价责任,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规划。认真制定工作室整体建设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及与之配套的培训课程计划。根据学员的发展水平、班主任岗位实际及专业成长需求,指导学员制订个性化的发展规划和培养计划,明确学习任务,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2.组建团队。从遴选认定的名优班主任中选聘导师,组建专家指导团队。突破地域、学段的局限,吸纳本市班主任名师,形成一个年龄结构合理、知识能力互补、团结协作的导师团队,人数一般不少于5-8名。
3.坚持实训。要立足实地,以一线工作岗位作为实训基地,开展相应学段的学情分析并形成报告。要聚焦实情,以班主任工作面临的问题作为重要实训资源,选择确立具体项目或课题进行对策性研究,提供破解难题的策略和方法。要强化实务,以教育境界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指导学员总结、反思和提升,开发建设实训课程和资源包。
4.注重管理。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考勤制度,缺课三分之一以上的学员不予结业;加强过程管理,注重过程性材料的积累,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定期做好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学员研修档案,定期向学员所在学校汇报其学习情况,并形成制度;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工作经费,定期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5.成果辐射。加强经验总结和成果转化,定期组织各工作室的交流活动,鼓励学员通过博客、微信等网络媒介,交流分享学习体会、实践随想。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广工作室的鲜活经验和成果,营造开放共享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二)导师职责。导师是工作室建设的重要力量,担负指导工作室建设的任务。导师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指导日常管理。根据工作室的整体规划和确立的重点项目,对工作室的日常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参与过程管理,推动工作室建设达到预期目标。
2.指导实践活动。指导工作室聚焦班主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各方资源,开展实践创新活动,及时总结交流,逐步形成工作室的特色和风格。
3.指导课题研究。针对工作室建设的实际需求,指导学员确立1-2项重点研究课题,明晰研究任务、内容、步骤及方法,深入开展研究,形成科研成果。
4.推动交流辐射。积极为工作室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搭建平台,指导工作室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展示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工作室之间的研讨活动。
5.提供决策咨询。作为“鄂尔多斯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导师,有义务、有责任为全市班主任队伍专业化建设提供决策咨询。
六、组织管理
(一)市教育局建立市级层面的“鄂尔多斯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后,旗区教育局及各学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分批、分次建立旗区级、学校级班主任工作室。市级工作室将在导师的组织和具体安排下,面向全市招收学员,并负责联系旗区级、学校级“工作室”,帮助其确立具体研究课题,定期开展业务指导、专家咨询、专题讲座、经验总结等工作。通过建设工作室,提高班主任的业务水平,使他们成为师德崇高、人文素养扎实和专业能力较强的优秀班主任骨干,从而培养一批在全市或全区有一定影响的班主任名师。2014年春季开展第一期“鄂尔多斯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工作,每两年为一期。
(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市级“工作室”的管理工作,包括主持人选定、导师受聘、项目管理、考核评估、宣传推广等。旗区教育局要积极配合市局基教科的工作,要为本旗区的“工作室”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健全相关制度,承担日常管理责任,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作,做到上下联动,责任到位。各“工作室”之间横向交流互动,创建平台,资源共享。
(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教育局给予市级“工作室”一定经费支持,所属旗区教育局承担本旗区“工作室”相应的配套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培训研修活动、课程资源开发、专家指导、课题研究等方面。各工作室要做好经费的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附件:1.鄂尔多斯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导师申报遴选办法
2.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工作室工作评估办法(试行)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22日
附件1
“鄂尔多斯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室”
导师申报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有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的优秀班主任作为工作室导师,形成探索班主任专业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及时破解新时期班主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培养一支中青年班主任骨干队伍,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各学校在职在岗班主任。具备九年以上班主任工作年限,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对特别优秀的班主任,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具有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近五年来(截至2013年10月1日),曾荣获市级以上的教育教学工作方面的荣誉称号,所带班级曾获得旗区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全面掌握班主任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聚焦现实问题,勇于探索并及时掌握教育教学和班主任专业领域前沿的改革和发展动态,在建班育人过程中形成鲜明的工作特色,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近三年来(截至2013年10月1日),曾主持旗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有一定质量的科研成果,并在国家正规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或获得旗区级以上科研课题奖项。
(四)能引领指导和培育中青年骨干班主任。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组织活动及沟通交流的能力,曾成功带教青年班主任(至少5名),带教工作有显著的工作实绩。
三、遴选办法
(一)申报工作采取个人自荐、学校举荐、旗区教育局初审推荐、市教育局审定的形式开展。对申报人各学校须依据标准和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规范的评审程序,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旗区教育局。各旗区教育局要重视本次申报遴选工作,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对学校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全面审核,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额每旗区按学段(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各推荐一名,市直属学校不分学段每个学校推荐一名,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申报人、推荐人须认真填写《鄂尔多斯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导师申报表》(附后)。申报表与证明材料由旗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市教育局基教科将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对申报人、推荐人进行审核认定,组织专家审阅申报人材料,组织面试答辩,确定入选名单,并为他们建立“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作为鄂尔多斯市教育系统骨干班主任培养工程的后备力量。
四、具体要求
(一)坚持评建结合,把推选工作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先进的工程;严格落实申报、遴选要求,当选导师者必须在我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领域里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能及时掌握教育教学和班主任专业领域前沿的改革和发展动态,注重自我提升和自我发展。
(二)以成为鄂尔多斯市“班主任带头人”作为追求目标,实现专业引领与自身成长的良性互动,切实促进班主任队伍的整体和持续发展。
(三)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遴选工作,一定要严格把握当选条件与程序,把推选工作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先进的过程。各工作室招收学员时将推行“先培训、后准入”的机制,逐步形成市、旗区、学校骨干班主任三级梯次的优秀班主任资源库。班主任工作室导师的申报、遴选结果要向全市教育系统公示。
(四)遴选工作要持续开展,不以时段为间隔,各旗区、各学校有突出的班主任可及时向市教育局推荐,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后将及时补充“工作室”导师队伍,成熟一个认定一个,使申报、遴选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五)遴选产生的“鄂尔多斯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导师,将成为我市首批“班主任带头人”的候选人(“班主任带头人”相当于“市级学科带头人”),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和聘书。
鄂尔多斯市中小学中职学校
班主任工作室导师
申报 表
所属旗区
学 校
姓 名
填表日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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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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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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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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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 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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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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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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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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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教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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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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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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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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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8年以来的荣誉称号(市级及以上)及获奖情况(含所带班级获旗区级及以上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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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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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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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题研究(区县级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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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
级别 |
立项 时间 |
结题 时间 |
本人承担 部分 |
研究 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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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工作的先进事迹、经验总结(限2000字以内,可续页。格式:A4纸、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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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培养方案设计(限3000字以内,可以页。格式:A4纸、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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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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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区教育局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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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及专家组评审意见 |
年 月 日
专家组组长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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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室工作评估办法(试行)
一、指导意见
贯彻实施《鄂尔多斯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德育工作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精神,加强鄂尔多斯市中小学中职学校班主任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学员培养水平,探索促进班主任专业发展的有效模式,推动工作室导师与学员共同成长,促进培训成果的交流与辐射。
二、评估原则
1.注重个性化。围绕建设目标贴近学员需求,形成工作室自身的培训和研修特色。
2.注重实践性。立足工作实际,探索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对若干难题的破解方法。
3.注重示范性。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交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内容 |
A.规划总结(20分) |
A1规划制定(8分) |
工作室建设有总体规划,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配套措施和预期成果。 |
A2年度计划(6分) |
工作室由分年度实施计划,能按计划完成各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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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工作总结(6分) |
工作室有阶段总结、终期总结,总结内容充实,特色鲜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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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组织管理(20分) |
B1日常管理(10分) |
加强工作室管理和制度建设,健全学员考勤、考核等制度,建立学员档案。 |
培训活动由导师独立主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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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的建设经费,使用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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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导师团队(5分) |
导师团队配备合理,分工明确;定期指导,责任到位;课题落实,成果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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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内容 |
B.组织管理(20分) |
B3信息报送(5分) |
定期信息交流,每月至少一次简报。 |
导师工作小结与体会按时完成(每月至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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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培养实施(25分) |
C1培养方案(5分) |
工作室制定研修方案和学员个性化培养方案。 |
C2实施过程(10分) |
突出学员主体性,注重多样化、适切性,体现训、习、研一体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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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培训成效(10分) |
学员能针对班主任工作实践中的重点、热点或难点,在实际中有所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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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课题研究(20分) |
D1建立课题(10分) |
根据工作室培养目标,结合学员实际和自身优势,确立相关课题。 |
D2研究成果(10分) |
形成符合课题预期目标、有较强应用性和一定创新价值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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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示范辐射(15分) |
E1展示交流(8分) |
每学期开展至少一次工作室之间的研讨交流活动;在建设周期内,至少独立组织过一次旗区级以上层面的公开展示交流活动。 |
E2共建共享(7分) |
在建设周期内,逐步形成相关实践成果,逐步形成相关实践成果,并能向工作室所在周边学校和学员所在学校辐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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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建设特色(10分) |
有较鲜明的工作室建设特色,并能提供创建特色过程中经验总结、提炼的相应成果。 |
四、组织实施
评估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实施。
五、评估办法和结果使用
评估工作分中期和终期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中期评估(2014年12月)
以各工作室自查为主,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向基教科提交书面总结材料,基教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并向各工作室反馈专家组评估意见,提出进一步发展的意见。
第二阶段:终期评估(2015年12月)
采取工作室自评、学员评价、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在各工作室进行自评、提交书面总结、导师终期述职、成果展示等基础上,基教科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和审核。
终期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评为“优秀”的工作室,自动进入下一期工作室建设程序;评为“合格”的工作室,具备下一期工作室申报资格;评为“不合格”的工作室,取消下一期工作室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