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政务 英文域名:jytyj.ordos.gov.cn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156号提案的答复函

作者:市教育体育局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5-09-26 17:19   下载
  鄂建提复字〔2025〕400号
张艳委员:
  《关于推动闲置幼儿园改建实现资源合理利用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闲置校舍资源整合利用工作,将教育资源整合利用作为惠民利民的重要抓手,围绕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系统推进全市基层校舍资源普查摸底,编制实施专项规划,逐步形成多部门协同机制,全面盘活闲置教育资源,显著提升公共教育资源综合使用效能。
  一、关于开展全面清查与评估的建议
  我市已建立全市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实施情况三年评估周期制度,每三年组织规划实施效果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为规划动态调整提供决策支撑,通过动态监测规划落实、园舍使用等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资源闲置问题。全市幼儿园总量由2021年的 339 所(民办幼儿园 135 所),减少为 2024 年的 302 所(民办幼儿园88 所)较2021年幼儿园数量总体减少37所,民办幼儿园减少 47 所。资源优化过程中,各旗区通过资产置换方式将部分民办园收归公办,有效提升学前教育公益属性,综合来看,我市幼儿园数量变化主要源于民办教育机构的结构性调整。
  二、关于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的建议
  我市指导各旗区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人口结构变化趋势,统筹编制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科学确定园所优化方向及功能定位。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9]23 号)第十二条“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改或闲置,严禁以租赁、出售、转让、抵押等方式改变办学用途”的规定。当前政策层面重点支持将闲置幼儿园转型为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对改建为养老、社区服务等其它公共服务设施尚未形成系统性政策支撑体系,各旗区结合地区实际,积极探索闲置教育资源多元化利用路径,确保公共服务设施依法合规使用。
  三、关于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的建议
  按照《鄂尔多斯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鄂教体发(2019170号)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园所日常运营保障,未包含闲置教育资源改造相关支持条款,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配套保障机制尚未完善。今后我们将加大力度申请将闲置幼儿园改建工程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改建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财政补助、社会投入多元化融资模式,进一步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四、关于健全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的建议
  我市在《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立法阶段已建立教育、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联合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机制,有效保障教育规划编制与建设工作协同推进。但现行机制主要服务于规划建设前端环节,对闲置幼儿园改造工作尚未建立专项联席会议制度或联合工作组架构,相关审批流程有待优化。《条例》第五条规定“市、旗区教育主管部门应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辖区校园布局专项规划”现行制度侧重规划协同机制,尚未覆盖改造实施阶段的联动监管。针对现存机制短板,重点将构建闲置改造项目联合审批绿色通道,建立教育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跨部门协同实施细则,重点强化改造环节的协作效能。
  五、关于加强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估的建议
  我市已建立教育体育项目督导检查评估验收监管机制,按三年周期开展市级实地督导评估,实施年度抽查3个旗区、3年全覆盖模式重点核查办园行为、师资配置及设施设备达标情况,切实保障规划建设标准落实。针对普惠性托育机构,建立教育、卫健跨部门日常检查定期核查、随机抽查、专项调研联合监管机制。当前督导制度主要覆盖新建及在营机构,对闲置幼儿园改建项目仍存在短板,专项管理办法及运营绩效评估机制尚未建立。依据《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现有制度侧重审查建设阶段工程质量消防环保等技术标准,尚未明确改造后设施服务效能评估要求。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闲置校舍资源综合利用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利用现有督导评估机制,将闲置改造项目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逐步完善闲置幼儿园改造项目监督管理机制,对改建后的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营管理情况 、服务质量和效益进行定期评估考核,确保闲置校舍资源有效盘活利用,持续服务群众,增进民生福祉,实现教育资源“二次循环”与民生服务“精准滴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联系人:武炜轶;联系电话:0477—8589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