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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教体体卫艺发〔2019〕4号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全市第十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05 16:45
  各旗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全市第十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将于7月6日在康巴什区举行。现将《鄂尔多斯市第十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4日
  鄂尔多斯市第十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时间与地点
  2019年7月6日至8日,在康巴什区举行。
  二、主办单位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
  四、参赛单位
  各旗区教育体育局,直属各有关学校。
  五、参加人员
  每单位选派领队1名,教练2名,裁判员1名,青年组、少年组运动员各15名,男女不限。
  六、竞赛项目
  (一)青年男子组(19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铁饼(1.5公斤),标枪(700克),七项全能(110米栏、跳高、标枪、400米、铁饼、跳远、1500米)。
  (二)青年女子组(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五项全能(100米栏、铅球、跳高、跳远、800米)。
  (三)少年男子组(18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四项全能(110米栏、跳高、标枪、1500米)。
  (四)少年女子组(17项)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四项全能(100米栏、跳高、标枪、800米)。
  七、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学籍要求:代表旗区或学校参赛的学生,必须是具有本旗区或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市职业中专的学生,符合有关规定者可代表原输出单位参加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年龄要求:青年组运动员年龄为2000年1月1日后出生的高中学生,少年组运动员年龄为2003年1月1日后出生的初中学生。
  (三)参赛运动员健康要求:参赛运动员必须经旗区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方可参赛。
  (四)各参赛单位(学校)所报运动员必须符合年龄、学籍和健康要求,如审查出条件不符合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不予补报。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接力),每单位每项限报2人,全能运动员只能兼报接力,接力赛每单位每项限报1队。
  (三)运动员号码布自备,每个运动员必须有两个同样字号的号码布,各单位(学校)号码顺序为:准格尔旗001至030 号,鄂托克旗181至210号,达拉特旗031至060号,鄂托克前旗211至240号,东胜区061至090号,市第一中学241至270号,伊金霍洛旗091至120号,市第二中学271至300号,杭锦旗121至150号,市第三中学301至330号,乌审旗151至180号,市蒙古族中学331至360号,康巴什区361至390号。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青年组、少年组分别设团体奖,8队以上奖励前四名,6至7队奖励前三名,4至5队奖励前两名,3队奖励第一名。如积分相等,以打破纪录项(人、次)数量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各单项报名人数在7人(队)或以上时,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分;6人(队)时,录取前五名,按7、5、4、3、2计分;5人(队)时,录取前四名,按7、5、4、3计分;4人(队)时,录取前三名,按7、5、4计分;3人(队)时,录取前两名,按7、5计分。
  (三)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的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并于通知后3日之内可更改被取消项目学生的报名项目,否则按弃权论处)。
  (四)打破全区、全市最高纪录分别加20分、10分(同一项目只加一次最高分)。全能项目加倍计分,全能破单项纪录只承认纪录不加分。在同一比赛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计一次加分。
  (五)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名额另定。
  十、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指派,裁判员除各参赛单位选派一名(国家二级裁判以上)外,其余由主、承办单位协商确定。
  十一、各单位(学校)队旗
  队旗自备,颜色自定,队旗规格(宽为6市尺,长为9市尺),用蒙汉两种文字标明单位,蒙文在上,汉文在下,旗杆由承办单位准备。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运动会采取网络报名,各参赛单位(学校)务必上传参赛运动员电子照片(为常用的JPG格式,大小不超过6M,上传照片时可裁剪,只取头像部分)。时间仅限于6月18日至20日,登录详址另行通知,6月20日后报名网址自动关闭,一律不予补报。各旗区、各学校务必报足相应组别、报满规定运动员名额。
  (二)报到。各参赛单位(学校)务于7月5日到康巴什区北京师范大学鄂尔多斯附属学校初中部报到,参赛单位(学校)分管领导、体卫艺主任务必全程跟队。
  (三)各参赛单位(学校)务于7月2日前将入场解说词(200字以内)交至康巴什区教体局体育办公室。联系人:刘凤锐,联系电话:15248405551。
  (四)各参赛单位(学校)务于6月25日前将以下资料报送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联系人:杨春霞,联系电话:8598829。具体资料是:1.《鄂尔多斯市中学生运动员资格审查表》(该表粘贴照片必须与网络报名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2.由旗区教体局或学校学籍管理中心出具的参赛学生电子学籍打印件,加盖公章;3.参赛运动员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审核后退还);4.参赛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
  十三、经费
  参赛单位(学校)教练员、运动员和派出的裁判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比赛期间食宿由承办方负责。单位(学校)领队费用自理。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鄂尔多斯市第十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运动员资格
  审查表
  附件
  鄂尔多斯市第十七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运动员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