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直属各学校,各高等院校: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内教体函〔2018〕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学习领会,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教育系统要进一步树立健康第一的育人理念,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将其作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要事来抓。要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以创建健康校园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将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制度
各旗区要对本旗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工作进行全方位的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治理方案,重点解决校园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本校(园)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要切实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要及时向当地疾病防控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后,应联合卫生、食药等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传染病疫情,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要实行零报告、日报告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现象,一经发现,坚决追究责任。
三、坚持以预防为主,全面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
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讲座、板报、校园网络、家长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校园卫生、传染病防控方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健康生活意识和习惯养成,使他们从自身做起,科学预防各类疾病。
四、强化监督指导,全方位进行治理整顿
各旗区要会同当地卫生、食药等部门建立传染病防控协作机制,定期开展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会商解决本地区校园传染病防控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责,健全并落实传染病防控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消除卫生死角,保持教室、图书馆等教学场所和食堂、宿舍、卫生间等生活场所卫生环境良好,并定期开展通风、消毒等有效措施,消除各种传染病病源,强化传播途径的治理,确保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强化部门合作,做好学校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控工作
各旗区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部门合作,落实工作职责,联防联控,全面做好本地区学校幼儿园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控工作。
六、认真开展健康体检工作,加强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各旗区、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要制定年度学生体检工作方案,规范体检标准、体检场所、体检程序等项目。进一步加强学生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对体检中发现的异常症状,要及时向家长、学生告知情况,督促其转诊医疗单位进一步确诊。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隔离和转诊治疗。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3日
有效期: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