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教督委办发〔2017〕5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幼儿园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要求,市教育局成立督查组,于11月27日至29日对全市9个旗区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进行专项督查,共抽查了32所幼儿园。督导检查结果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有幼儿园333所,其中公办园187所、民办园146所,公办园占幼儿园总数的56.2%。在园幼儿92244人,其中公办园60297人、民办园31947人,公办园在园幼儿占幼儿总数的65.4%。教职工14106人,其中公办园9724人(含2502人临时聘用人员),民办园4382人,专任教师专业合格率公办、民办分别是95.3%和92.1%。另有无证办园34所,在园幼儿2851人。
全市各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建立健全幼儿园卫生保健、教育教学管理、食品安全、教职工管理、安全防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监督评估体系,加强动态监管,推进幼儿园科学管理,幼儿园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严把教师准入关,加大培训力度,将公办、民办教师统一纳入教师培训,健全了市、旗区、幼儿园三级培训网络体系,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全市幼儿园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积极开展科学保教,全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基本消除“小学化”倾向,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建成自治区示范幼儿园40所(其中有民办园3所、乡镇园7所、村级园2所、民族园10所),列自治区首位。加大对民办园的扶持、监管力度,扎实开展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费用、改造园舍、添置教育教学设备、以奖代投、派驻园长和教师等举措,鼓励支持有实力的个人或集体举办普惠性标准化幼儿园。通过公办民办幼儿园结对、派驻公办园长和教师,帮助和引导民办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科学保教。2016—2017年,全市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5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办园建设经费到位率低。市级及以上幼儿园建设资金均能按照工程进度足额拨付到旗区,但旗区未能将上级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近几年,各旗区累计欠拨上级幼儿园建设专项经费13183万元。经费不能按时足额到位,致使各地公办园建设进度缓慢,不能按时投入使用,公办学前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入公办园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公办园的主体地位还不够凸显。
(二)对民办园扶持和监管不到位。各旗区没有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鄂府发〔2012〕83号),对各级各类幼儿园水、电和取暖等费用全部按民用价格执行,未能有效降低民办幼儿园的运行成本。一些旗区没有出台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的政策、规定,个别旗区出台扶持政策但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没有按照《鄂尔多斯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对普惠性民办园有关保障政策给予落实,资金扶持、公办教师配备严重不足,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后劲不足。个别旗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幼儿园监管不力,没有完全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学前教育统筹管理范围。
(三)对无证幼儿园的监管缺失。目前,全市有无证举办幼儿园34所,其中东胜区18所、准格尔旗16所。各旗区近年来切实加大了对无证园的查处力度,取缔了不少违规开办的幼儿园,但小作坊和变相举办学前教育的现象仍然存在,设施设备简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东胜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举办者在非教育部门(主要是工商部门)申请举办教育培训机构和“小饭桌”,经审批获得经营资质后,擅自扩大经营范围从事幼儿教育,出现审批部门只审批不监管、教育部门无法监管的混乱局面。准格尔旗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因幼儿园学位不足,加之有一定的入园需求,存在一批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的无证幼儿园。
(四)安全管理存在一定隐患。部分幼儿园必需的安全设施设备不健全,未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管控网络体系。有的监控设备老化,导致监控画面清晰度不高;有的内存不够,达不到规范要求。有的民办园没有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没有微型消防站,电线老化明露,喷淋短缺;厨房管理不精细、设施设备简陋、卫生不达标、厨师不按规范要求加工食品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个别幼儿园未按幼儿年龄段发放、使用教学设备,存在安全隐患。
(五)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旗区、幼儿园不注重幼儿教师思想政治建设,没有将师德师风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师德师风建设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教师编制没有按照规定配足配齐,师生比突破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1:7,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对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管理不到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幼儿园管理还不够精细。一些幼儿园不能按照园所实际科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检查整改还不到位,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管理还不够规范精细,流于形式。教育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不足,一些幼儿园没有理清贯彻教育法律法规与提升保教质量的关系,注重教师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学习,轻视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办园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强。
三、整改建议
(一)大力推进公办园建设。各旗区要根据目前入公办园难、一些幼儿园存在大班额的实际情况及二孩政策实行后的入园需求,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要尽快补齐幼儿园欠拨资金和配套资金,加快公办园建设进度。以方便就近入园为原则,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并加快建设,保障人口相对集中或人口流入较多城镇幼儿入园需求。充分利用能改造成幼儿园的腾退办公场所优先建设幼儿园,解决辖区内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切实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
(二)加大对民办园的扶持和管理力度。对现有符合办园标准,有实力、有事业心的企业和个人予以扶持,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旗区按照幼儿园类级,为普惠性民办园公派教师,人数达到民办园专任教师数量的10%—30%,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稳定。对国家、自治区等有关支持民办幼儿园的资金不截留、不挪用,保障按时足额下达给幼儿园。落实民办园水电气暖执行民用价格的政策。加强公办园和民办园交流,各旗区统筹本地所有幼儿园,深入推进城乡公办、民办幼儿园“结对交流”制度。建立民办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对出现不规范办园行为和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民办园坚决予以取缔。
(三)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查处力度。各旗区要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园进行全面排查,对基本符合幼儿园办园标准的督促其整改,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予以颁发办园许可证;对不符合幼儿园办园标准的予以坚决取缔,并合理安排幼儿入园。特别是东胜区人民政府和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要组织法制、教育、工商、食药、消防、安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深入研究、彻底解决小作坊式无证幼儿园和扩大经营范围变相举办幼儿园的问题。两个旗区要于2017年底前彻底解决无证幼儿园办园问题。
(四)不断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加强教师队伍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常态抓好抓实。充实学前教育师资队伍,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民办园也要按照幼儿教师配备标准执行。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将民办园教师纳入培训体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提高保育教育质量。严格执行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制度。加强安全管理,幼儿园活动室和卧室要实现监控设备全覆盖,完善安全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健全教师关爱体系,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关心教师生活,做好心理疏导,培育阳光心态。加强家园互动,赢得家长的理解与认同,形成幼儿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格局。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