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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局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26 09:27

 

鄂教发〔20161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文明办关于

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文明办,市直属各学校:

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5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明办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546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文明办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和高等学校文明校园检查评价细则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检查验收标准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5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把学校建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活动全过程;坚持贴近师生,使每一名师生都成为创建活动的实践者和受益者;坚持注重实效,引导创建活动稳步推进、普遍开展,力戒形式主义;坚持广泛参与,把创建活动延伸到班级、宿舍和每个师生员工,夯实校园文明根基。

三、总体目标

文明校园是授予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学校的一项荣誉称号。要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使校园文化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提高校园文明程度,使校园秩序良好、环境优美,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经过2016年至2020年的持续推进,实现中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小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100%覆盖,使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响亮品牌。

四、主要内容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为中心,加强师德建设,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优美环境创建等方面开展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20165月—6月)

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发动。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校报、校园网、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各种宣传阵地和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文明校园的意义、目的和主要任务,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创建目标,营造共创文明校园的良好氛围。各旗区、各学校要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推进计划。

(二)组织实施,开展工作(2016年—2020年,每年上半年)

各旗区、各学校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和《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检查验收标准》(见附件1,细化任务,分解责任,扎实开展自创、自评、自查、自改工作,逐步完善软件、硬件条件,有重点地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市教育局、市文明办适时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创建工作落实。

(三)评选表彰,检查验收(2016年—2020年,每年下半年)

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评选的程序,评选表彰旗区和市级文明校园,并参与自治区级文明校园评选。从2016年起,逐步增加文明校园在文明单位中的比重。

六、动态管理

(一)获得市级文明校园称号是学校申报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的必备条件;是学校评选市级以上先进党组织的必备条件;是学校升格和进入市级示范学校的必备条件;是学校主要领导评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的必备条件。中小学文明校园的基本条件应符合《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检查验收标准》(见附件1)。

(二)各级文明委负责文明校园的表彰。具备申报文明校园资格的学校,由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近三年来本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各级教育部门逐级申报,教育部门和文明办负责进行考评、验收。获得旗区级文明校园称号方可申报市级文明校园评选,获得市级文明校园称号方可申报自治区级文明校园评选。文明校园表彰结果要报上级文明办和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三)保持文明校园称号2年以上者,同时已是旗区级或市级文明单位者,方可申报参与上一级文明单位评选。凡撤销学校,其文明校园称号自行终止;凡分设学校,若原学校是文明校园且学校名称未改变者,其称号继续保留,但分设出的学校不再享有文明校园称号;凡合并学校,其文明校园称号自行终止。分设出的学校和合并的学校,可以再行创建。

(四)文明校园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同级文明办进行检查考核,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文明办组织抽查。文明校园检查考核通过听取学校汇报创建工作情况,查看学校创建工作文字、图片、录像等资料,考察校园环境、规范化管理和建章立制等情况,召开教职工和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随机询问、发放问卷等形式进行,最后形成检查考核意见并向被检查考核学校反馈。

(五)对创建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文明校园评选资格或由命名表彰单位撤销文明校园荣誉称号:领导班子成员参与严重违纪、违法事件;发生重大劳资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故、重大不诚信事件;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消防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员工违法犯罪案件;有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问题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创建文明校园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抓手。中央文明委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各旗区、各学校要统筹谋划,周密组织,把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文明单位相结合,与创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示范校、依法治校示范校、书香校园、平安校园相结合,与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加强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文明素养和学校文明程度。

市教育局、市文明办成立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樊俊平任组长,市文明办调研员苏亚拉图、市教育局各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局长及文明办主任、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文明办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学校主管精神文明建设的书记或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基础教育科科长朝戈,市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处处长敖春颖兼任副主任。各旗区、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二)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市文明办负责组织推动各旗区文明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并将文明校园创建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相应评分权重,促进形成自下而上、整体联动的创建格局。根据文明校园创建标准,会同市教育局制定印发文明校园检查验收标准。

市教育局负责制定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具体规划,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纳入学校目标考核,纳入教育督导工作体系,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有效落实。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研究具体措施,解决突出问题,为创建文明校园提供有效指导和切实保障。根据《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检查验收标准》,组织检查考评,按照文明委评选表彰工作安排,会同市文明办提出表彰市级文明校园建议名单。

各旗区文明办和教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创建工作推进计划,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评比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

各级各类学校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形成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并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针对师生不同特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三)求真务实,注重效果

要加强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成效,宣传文明校园的典型经验,曝光不文明校园现象,营造文明校园创建舆论氛围,不断扩大文明校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创建文明校园要从学校和本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力戒形式主义。申报、验收、表彰文明校园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借创建之机搞不正之风;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向创建学校收取钱物或搞变相摊派。

 

附件: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检查验收标准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鄂尔多斯市文明办

2016526

 

 

 

 

 

 

 

 

 

附件

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检查验收标准

一、 领导班子建设(60分)

检查项目

分值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分

要点

得分

党建工作

15

1.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情况;

2.党组织工作制度建立、组织保障、活动规范开展情况,落实“三会一课”情况;

3.教师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服务、发展情况;

4.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落实情况;

5.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查档案资料、座谈

 

 

领导班子建设

15

1.完善校长负责制情况;

2.实行校务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情况;

3.班子团结情况;

4.班子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情况。

查档案资料、座谈、问卷

 

 

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校风情况

15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情况;

2.学校教育教学、安全、后勤保障、考核等常规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查档案资料、座谈

 

 

党风廉政建设

15

1.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明确纪检委员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监督情况;

2.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监督情况;

3.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执行及对违纪问题查处情况。

查档案资料、座谈

 

 

 

 

二、思想政治教育(60分)

检查项目

分值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分

要点

得分

培育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0

1.制定实施方案或计划情况;

2.创造性地开展各类实践活动的情况;

3.主题德育活动课程化模式探索情况;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氛围营造情况。

查档案资料、实地考察、座谈、问卷

 

 

“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0

1.制定实施方案或计划情况;

2.创造性地开展“清明祭英烈”、“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向国旗敬礼”活动、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等,将各类主题教育与本校德育规划相结合,做到整体化、系列化;

3.主题德育活动课程化模式探索情况。

查档案资料、座谈、问卷

 

 

德育课程及

学科德育

10

1.“多元育人整合课”建设情况;

2.主题德育活动课程化模式探索情况。

查档案资料、座谈

 

 

学生常规及养成教育

10

1.践行《鄂尔多斯中小学生守则》《鄂尔多斯中小学生基本文明礼仪规范细则》情况;

2.实施公民教育方案,创造性地开展符合学生身心发展和时代特点的主题教育、团队及社团活动情况;

3.“中小学生成长德育导师制”实施情况。

查档案资料、座谈

 

 

心理健康教育

10

1.师资配备情况;

2.课程开设及《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

3.场地落实情况。

 

 

 

劳动教育

10

按不同学段开展不同内容的劳动教育课程,结合课堂、课程深入开展“爱我鄂尔多斯”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三、师德建设(60分)

检查项目

分值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分

要点

得分

师德教育、学习、培训

15

1.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2.教师提升师德水平的学习和培训情况。

查档案资料、座谈、问卷

 

 

班主任、骨干教师培养

15

1.班主任和骨干教师的培养情况;

2.班主任待遇的落实情况。

查档案资料、座谈、问卷

 

 

师德考核与激励机制

15

建立师德考核与激励机制情况。

查档案资料、座谈

 

 

师风建设情况

15

关爱学生、敬业爱岗、自尊自律情况。

查档案资料、座谈

 

 

 

四、校园文化和活动阵地建设(60分)

检查项目

分值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分

要点

得分

校园文化建设规划、设计

10

1.体现办学思想、落实教育方针、以教育为目的的校园文化设计;

2.校园文化特色鲜明。

实地查看

 

 

校园文化建设载体

25

1.校训、校徽、校标(歌)等建设情况;

2.校史馆(陈列室)、科技馆(劳动、艺术馆室)等建设情况;

3.校报、校刊、橱窗、文化墙、广播站台、团队室、荣誉室等文化载体建设情况。

实地查看

 

 

校园文化活动与成果

25

1.校园文化、体育艺术活动情况;

2.社团建设情况;

3.活动成果展示。

实地查看

 

 

五、校园环境建设(60分)

检查项目

分值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评分

要点

得分

硬件标准化,布局合理,校园整洁有序

10

1.办学条件达标情况;

2.学校布局和设施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实地查看

 

 

校园净化、绿化、美化

15

1.校园整洁;

2.环境优美;

3.绿化到位。

实地查看

 

 

校园安全

15

校园安全制度、人员、设施落实到位情况。

实地查看

 

 

校园周边环境

10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是否到位、秩序是否良好。

实地查看

 

 

崇尚环保节约

10

崇尚节约、注重环保、重视环保教育。

座谈、问卷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5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