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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9 09:44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学学习质量和体育与健康状况监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督函〔2018〕4号)的要求,2018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数学学习质量和体育与健康状况监测范围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共抽样本县(市、区)331个,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抽取样本县8个,鄂尔多斯市抽取样本县为鄂托克前旗。为确保我市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顺利完成,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保障工作经费,强化过程监督,统筹机要保密、公安、电力等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二、鄂托克前旗教体局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总体安排、细化职责、明确分工、具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鄂托克前旗教体局及所属各样本校需认真做好具体施测工作,加强监测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做实、做细培训工作,保证参与监测实施工作的相关人员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加强监测实施部门与各单位的沟通衔接。

  四、按照组织严密、规范有序、操作标准的要求组织实施,统一场地及设备仪器,严格按照机密材料的管理要求,存放、领取、保管监测工具,确保所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和代表性。

  五、样本校在开展监测过程中,不得影响其他非测试年级和学生的正确教学秩序,不得停课。对于学生未接触过的监测项目,如“15米折返跑”项目,应提前组织测试年级学生进行练习,引导其熟悉相关规则。

  六、利用多种途径宣传监测工作,使社会各界了解监测结果仅用于研究、不作为对学校的评价依据,原始数据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公开。

  七、测试前一周,对可能发生的应急问题与突发事件(如停电、断网、高温、暴雨等),尤其是针对学生体育现场测试的安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与现场测试应急预案。测试前,鄂托克前旗教体局应组织相关人员参照《样本校测试准备工作自查清单》进行测前问题的排查。测试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严格按照自治区应急事件处置机制处理,并及时按要求上报上级部门。

  八、监测工作期间,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失职渎职、督查不力、徇私舞弊事件,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九、鄂托克前旗教体局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县级优秀组织单位”推荐办法》(内教督评函﹝2018﹞1号),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力争将鄂托克前旗打造为2018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县级优秀组织单位”。

  十、请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县级实施的时间节点,及时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督导室。联系人:伊茹,联系电话:8598827、18647184274,邮箱:472914078@QQ.com。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