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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304号提案的答复函

作者:市教育体育局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8-02 10:07
  鄂建提复字〔2024〕308号
郝静宇委员:
  您的《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实施薄弱校清零行动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通过集团化办学改革、小规模学校提升行动、县域普通高中提升行动等举措,努力办好群众“家门口”每一所学校。
  一、保障经费投入,改善农村牧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一是印发《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及小规模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鄂党教工发〔2023〕10号),全面落实公用经费补助政策,提高农村牧区薄弱学校及小规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水平,每所小规模学校(在校生200人以下)公用经费达到20万元以上,在中央、自治区补助之外部分由市、旗区两级按财政事权承担,确保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建设目标按期实现。二是印发《鄂尔多斯市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鄂教体发〔2023〕34号),提出普通高中教育投入力度向县域普通高中倾斜,建立完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费标准定期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保障我市县域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夯实基础保障。一是出台《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编制“十四五”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项目规划,将学校布局规划纳入城镇化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扩容提质,增加学位供给。二是建成城乡一体化教育城域网,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和薄弱校实现千兆接入,保障农村牧区学校与城市学校具备同样的网络与资源承载能力。三、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缩小城乡及区域教育差距。一是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全市已形成64个教育集团,涉及学校166所,整体输入优质校办学理念、教学管理、育人模式,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二是实施小规模学校质量提升行动,小规模学校与城镇优质校结对率达100%,结对校开展“一对一”同步教学,深入实施“互联网+城乡教育协同发展”,县域内小学和初中结对率达到100%,构建“互联网+结对共建共同体”,以城区优质学校带动农村牧区学校高质高效发展。三是实施县域普通高中结对帮扶工程,推动市域内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及优质普通高中与县域普通高中托管帮扶全覆盖,对口帮扶校可采取区域协同、跟踪指导、线上资源服务、互派教师团队、跟岗培训等方式开展托管帮扶工作,推动全市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
  四、保障教师待遇,打造优秀教师团队。一是健全教师激励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鄂党教工发〔2023〕6号),将县域高中和农村牧区教师绩效工资提高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2.5倍。实质性推进中小学“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激发教师队伍发展活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旗区优先提供公租房、建设安居型住房,激励和保障县域普通高中教师安心从教。二是实施薄弱旗区和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教师专项培养计划,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培训经费,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教师定向培训,确保三年内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达到城区同学段教师平均水平,薄弱旗区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水平达到城市核心区水平。三是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进区域内校长3年、教师6年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牧区学校、办学条件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合理流动。四是大力开展支教活动,选派50名优秀中青年教师到西部旗区、农村牧区学校和城郊薄弱校开展支教活动,全面提升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和薄弱旗区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水平。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推进学校标准建设,加强农村牧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联系人:何泽宇;联系电话:0477-858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