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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紧锣密鼓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3 10:52
  为贯彻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根据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推进会的要求,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近期,乌审旗发布《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2018年11月5日至12月30日,乌审旗对其范围内从事非学历教育类的民办培训机构(不含民办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以及托管、婴幼儿看护等非培训性质的市场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分为登记备案、检查整改、认定公示和督查巩固四个阶段。
  (一)登记备案阶段(11月5日至11月9日):已经开办或准备开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公司或个人,需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日到乌审旗教育局行政办公楼107室进行登记备案。领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
  (二)检查整改阶段(11月12日至11月16日):各校外培训机构对照意见和设置标准,自查整改,迎检达标:旗教育局牵头,联合人社局、工商局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验收。通过量化考核,对符合标准的培训机构,纳入“白名单”,并依法依规发放证件。对不符合规定的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纳入“黑名单”。
  (三)认定公示阶段(11月19日至11月23日):在绿色乌审门户网站、乌审旗发布及乌审教育微信平台等公众平台上公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和“黑名单”,引导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四)督查巩固阶段(11月26日至12月30日)旗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把校外培训机构备案、审批、日常检查、指导、违规查处、取缔以及跟踪督查等工作纳入长效工作管理,实施常态监管。
  敬请广大市民选择到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报名学习。同时,欢迎广大市民对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办学行为进行举报。咨询及举报电话:0477-7586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