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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06 15:05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各

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近年来,国家对职业教育更加重视,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工作中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职业教育的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职业教育的吸引力不断增强。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特别是基础能力建设有了极大的改善。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职业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四所中等职业学校搬迁铁西职业教育园区,正在从根本上改变办学条件差、设备不足的面貌。为此,各中等职业学校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心要转移到抓教学、抓管理、抓质量的内涵发展道路上来。

一、重视学校规章制度的建设。

管理的重心在于制度化、精细化。学校必须建立健全覆盖各个工作环节、有利于改革创新的分工明确、规定具体的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并有保证制度落实的具体管理办法,要防止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方面的形式主义。要对原有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订、完善和创新,重要的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要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批准或经过上下反复酝酿后确定,做到学校管理靠制度,管理制度充分体现精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必须落到实处,学校校园内24小时有管理人员监管,学校领导排班值班。

二、以强化班主任管理为突破口,走内涵发展之路

班主任肩负着班级日常管理和德育工作的重要职责,是学校德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选用思想道德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绩效考核调动班主任的积极性,让那些责任心强、善于管理的班主任真正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应有的实惠。班主任要做好学校、家庭、社会的协调和沟通工作,教育学生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教育学生认真学习,遵章守纪,举止得体,自尊自爱,尊敬师长,关爱同学。使学生学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通过班主任耐心细致的班级日常管理和德育教育,树立良好的班风,进而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使中等职业学校赢得学生家长的好评、社会的赞誉,彻底改变过去职业学校不被学生、家长、社会重视的面貌。

三、校容校貌。

(一)学校校园环境卫生整洁,无卫生死角和乱堆乱放。室内干净整洁,空气清新,物品安放有序。

(二)校园内各项工作科学合理、井然有序,教师为人师表,学生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秩序良好,仪容规范整洁,文明用语,无迟到、早退、旷课、逃课现象。

(三)校风正,学风好,促进文化育人环境的形成。学校围绕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要求,搞好校园文化建设,争创和谐校园。要打造围绕职教发展富有行业特色和专业特点的校园文化,建设优良的师资队伍和美好的育人环境,形成自我教育、学校教育、企业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为一体的职业教育育人环境。

四、加强学生学籍管理。

(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必须按要求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备案,并系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纸质学籍档案。严格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学制,严格管理学籍变更。

(二)各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从一年级开始入学,否则,不予注册。

(三)毕业年级学生学籍变更、学生毕业证书发放,按《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培训结业证书发放管理的通知》(鄂教职成发〔20104号)要求,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方可变更、核发。

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

近年来,随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及我市各项资助政策的相继出台,极大地完善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它们是党和国家做出的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重大决策,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手段。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招生及常规工作加大对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自治区以及我市各项资助政策,坚决做到“应助尽助”。要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以虚报学籍人数等手段套取国家专项资助资金,杜绝挤占、挪用、截留、停发国家助学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决不允许一边加大助学力度,一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加重学生经济负担。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档案,保存三年备查。坚决维护国家资助政策的严肃性,确保资助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以增强社会认可度。

(一)深化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为突破口,积极开展现代化课程模式、特别是适应学分制的模块式课程和综合化课程的探索和实验。要改变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突出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养。要关注行业的最新发展,根据企业需要及时调整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内容,把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实践性,突出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实现专业教学的基础性、先进性和应用性的统一。

(二)积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教学过程要真正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把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总结和推行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引导学生开展探究性学习,实现“学中做、做中学”,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勇于实践的能力。大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研发和使用符合教学需要的现代化教学媒体,实现实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教学媒体的有效组合,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对有对口高等职业院校考试需求的学生,要分班教学,实行技能型和对口升学“两条腿”走路。

(三)规范教学计划的管理和使用。学校要规范教学计划的管理,所有专业必须有教学计划,所有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各专业都要按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的指导性教学计划,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若新建专业暂无指导性教学计划时,学校应经过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制定校本教学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对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应的教学大纲,要适时进行修订、补充。市教育局将对各中等职业学校实施教学过程的指导与管理和制定教学实施计划,实行动态管理。

(四)促进技能大赛制度化、常规化。各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定期举办技能大赛,把多年来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逐步探索出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经验和做法加以制度化和规范化,每年各学校自行组织一次技能大赛,市教育局将每年组织一次参加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选拔赛,形成“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技能大赛”的局面。加强社会公众认可和宣传力度,扩大职业教育在社会上的影响。对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五)加强教材建设,规范教材使用和管理。各中等职业学校教材选用与征订,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教育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内教职成字〔201030号)和《关于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中职学校教材使用的意见》(内教职成函〔201111号)要求选用与征订。

七、加强督查考核与责任追究。

中等职业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与效果,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若有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将对学校领导班子提出调整建议。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