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及依法行政能力,市委依法治市办收集整理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应知应会》第五期,供大家学习参考。
《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
1.(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
2.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创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为在新的起点上建设法治中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3. (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中国建设的正确方向。
4.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5. 坚持统筹推进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6.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首要任务,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将宪法实施和监督提高到新水平。
7.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并将其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事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决议,应当确保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
8.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9. 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10. 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建设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筑牢法治中国建设的坚实后盾。建设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
11. 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各级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12.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13. 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14. 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支持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工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15. 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治专门队伍。
16.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不断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体系。
17. 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以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动全党遵规守纪。
18. 坚持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把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统一起来,完善特别行政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19.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做好法治中国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地方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法治建设的(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等工作。
20.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和权利。
21. 到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
22. 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23.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宪法(监督职责),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并将其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的(重要事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决议),应当确保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
24. 党中央领导全国立法工作、研究决定国家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立法权地方的(党委)按照党中央大政方针领导本地区立法工作。
25.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26. 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党的(领导法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体系。
27.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
28. 法治中国建设要坚持的主要原则包括: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29.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内涵):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和权利。
30. 法治中国的总体目标是:应当实现(法律)规范科学完备统一,(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权力运行)受到有效制约监督,(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法治信仰)普遍确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