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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文  号 无 成文日期 2015-10-20
发布日期 2015-10-20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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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无
成文日期 2015-10-20
发布日期 2015-10-20
公文时限 有效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 中小学三好标兵校园之星和温馨教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15-10-20 15:04 下载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

 中小学三好标兵校园之星和温馨教室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属各中小学:

为切实做好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三好标兵”、“校园之星”和“温馨教室”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旗区、市直属各中小学评选市级“三好标兵”和“温馨教室”的名额以学校在籍学生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详见附件1)。“鄂尔多斯市校园之星楷模”(市级荣誉)从规定的“评选类别”中产生,全市每学年共评定200名,其中各旗区教育(教体)局按每个评选类别选报1名的标准,各选报20名(实指标);市直属各中小学按每个评选类别选报1名的标准,各选报20名(虚指标),市教育局在市直属中小学选报的名单中择优评定20名。各旗区、市直属各中小学选报的名额均不得突破分配指标,不得附带后备人选,不得更换申报项目。

二、自下而上逐级开展评选工作

各旗区、市直属各中小学要按程序规范开展“三好标兵”、“校园之星”和“温馨教室”评选工作,申报市级“三好标兵”、“校园之星”、“温馨教室”的个人或班级,必须获得当年校级和旗区级“三好标兵”、“校园之星”和“温馨教室”荣誉称号。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从获得市级“校园之星”、“三好标兵”和“温馨教室”的个人或班级中产生。

三、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

(一)各旗区、市直属各中小学在具体评选工作中,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真正使评选工作起到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健康成长的作用。要特别注重评选工作过程性评价与管理,动态掌握学生各种表现,科学、合理作出评选鉴定。市教育局通过实地查看和访谈相关学生、教师等形式,对申报的个人和班级进行抽查,并公示评选结果。

(二)遵循节约和便捷的原则,“三好标兵”、“校园之星”和“温馨教室”的申报材料均以PPT形式报送,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未报送详细申报材料的个人和单位不予审批。

(三)评选名额分配应兼顾各年级,起始年级学生除特别优秀者外,原则上不参评。具体操作程序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在各学校开展“三好标兵”评选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教基发〔2013〕17号)、《关于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教基发〔2013〕15号)和《关于推进“温馨教室”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教基发〔2013〕14号)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请各旗区、市直属各中小学务于12月1日前将各类推荐统计表(见附件2、附件3)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补昕,电子邮箱:sjyjjcjyk@163.com。

四、强化典型宣传

要强化典型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通过多种方式在教育系统和社会上进行宣传报道,提高社会各界对此项工作的知晓度与信任度。市教育局将适时通过“鄂尔多斯教育在线”和市内主流媒体等对自治区级、市级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宣传。

 

附件:1.市级“三好标兵”、“温馨教室”评选名额分配表

2.“鄂尔多斯市校园之星楷模”推荐统计表

3.市级“三好标兵”、“温馨教室”推荐统计表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20日

 

附件1

市级“三好标兵”、“温馨教室”评选名额分配表

旗区

学校

年级              

 

 

 

类别

东

胜

区

达拉特旗

准

格

尔

旗

鄂托克前旗

鄂托克旗

杭锦旗

乌审旗

伊

金

霍

洛

旗

康

巴

什

新

区

市

第

一

中

学

市

蒙古族

中

学

市

第

二

中

学

市

第三中

学

市

蒙

古

族

学校

市

特殊

教育学校

 

三

好

标

兵

小学阶段

30

25

25

7

10

6

9

17

7

 

 

 

 

 

 

1

 

 

1

初中阶段

13

9

11

2

5

5

4

6

4

 

2

 

 

高中阶段

3

5

5

3

3

3

3

3

2

4

2

3

3

小计

46

39

41

12

18

14

16

26

13

4

4

3

3

1

1

温

馨

教

室

小学阶段

30

25

25

7

10

6

9

17

7

 

 

 

 

 

 

1

 

 

1

初中阶段

13

9

11

3

5

5

5

5

5

 

 

 

1

高中阶段

2

4

4

3

3

3

3

3

1

2

2

2

2

小计

45

38

40

13

18

14

17

25

13

2

2

2

3

1

1

 

 

 

 

 

附件2

“鄂尔多斯市校园之星楷模”推荐统计表

旗区(市直属学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盖章)

校园之星楷模

名称项目

姓名

性别

所在学校、年级、班级

学籍号

文明礼仪之星

 

 

 

 

遵规守纪之星

 

 

 

 

诚实守信之星

 

 

 

 

学习榜样之星

 

 

 

 

学习进步之星

 

 

 

 

未来作家之星

 

 

 

 

探究合作之星

 

 

 

 

明日科技之星

 

 

 

 

阳光运动之星

 

 

 

 

才艺魅力之星

 

 

 

 

低碳环保之星

 

 

 

 

值日值周之星

 

 

 

 

社团活动之星

 

 

 

 

自强自律之星

 

 

 

 

孝老爱亲之星

 

 

 

 

朗诵演讲之星

 

 

 

 

组织管理之星

 

 

 

 

公益服务之星

 

 

 

 

校园读书之星

 

 

 

 

劳动创造之星

 

 

 

 

附件3

市级“三好标兵”、“温馨教室” 推荐统计表

 

旗区(市直属学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盖章)

市级“三好标兵”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在学校、年级、班级

 

 

 

 

 

 

 

 

 

 

 

 

 

 

 

 

 

 

 

 

 

 

 

 

 

 

 

 

 

 

 

 

 

 

 

 

 

 

 

 

 

 

 

 

 

 

 

 

 

 

 

 

 

 

 

 


 

市级“温馨教室”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班级

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