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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鄂教办函〔2015〕27号 | 成文日期 | 2015-09-11 |
| 发布日期 | 2015-09-1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主题分类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鄂教办函〔2015〕27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9-11 |
| 发布日期 | 2015-09-12 |
| 公文时限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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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教办函〔2015〕27号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全市首届师生共读
活动延期上传征文作品的通知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全市首届师生共读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为进一步培养广大师生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自身修养,经我局研究,决定长期开展此项活动。
由于该活动是首次开展,配套管理软件开发周期短、信息录入与帐号注册时间紧迫,市直各学校师生暑假期间重点参与民族运动会承办工作,各旗区负责参与本次活动开展相关工作的部门对本次活动重视程度还不够,信息传达不到位,甚至部分旗区的学校不知道本次活动还可以上传作品参与征文评奖,造成虽然登录阅读人数较多,但上传作品少。目前,除准格尔旗和东胜区有一定数量的作品提交外,其他旗区作品提交数量均较少。
为了进一步扩大本次师生共读活动参与面,提高师生参与热情,实现师生共同阅读、共同成长的目的,现对各旗区参与首届师生共读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原定于9月10日的作品上传结束时间延期到9月20日,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推进全市首届师生共读活动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15〕8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开展阅读,并撰写作品上传,市教育局将在作品提交结束后,组织专人评选优秀作品,并对作者和优秀指导教师予以公开表彰奖励。
二、各旗区需积极组织师生阅读并提交作品参与征文活动,作品提交数量需达到学生数量的30%以上,市教育局将在活动结束后对各旗区参与本次活动的情况和提交作品的数量排名予以通报。
三、从2015年9月10日开始,“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每日发布各旗区作品发布排名、各校师生发布作品统计表(包括班级),并将排名情况抄送各旗区活动负责人。
四、从2015年9月10日起,各旗区管理员、学校管理员、班主任等机构账户用户可登录查看所辖区域作品上传情况。各级管理员帐号由上一级管理员处获取。对登录存在问题的师生帐号,请及时联系市级管理员处理。参与网址:www.ordosedu.cn点击左侧链接。市级管理员:高锦隆,联系电话:8598868。
鄂尔多斯教育局
2015年9月11日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印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