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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内教体函〔2015〕6号 | 成文日期 | 2015-03-13 |
| 发布日期 | 2015-03-1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内教体函〔2015〕6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3-13 |
| 发布日期 | 2015-03-13 |
| 公文时限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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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校园足球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教育系统各学校:
为推动我市校园足球事业发展,全面启动我市校园足球工程,营造良好校园足球文化,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校园足球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体函〔2015〕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普及校园足球活动和课程
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结合实际制定校园足球学期工作计划,开展足球活动,开设足球课程。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特色幼儿园要确保每周3次以上大课间足球活动,并在学校迅速建立年级和校级足球代表队,积极进行训练和比赛。
足球课程设置要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园足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鄂府办发〔2014〕106号)精神,到2017年,足球特色学校实现小学每班每周不少于2节足球课,初中每班每周不少于1节足球课,高中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每班每两周不少于1节足球课,足球特色幼儿园每班每周不少于2节足球兴趣课,学校足球队员每天训练不少于1小时。
二、迅速开展校园足球联赛
根据自治区校园足球四级联赛竞赛计划,我市要在全市范围内分期开展“校园长杯”、“旗区长杯”和“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校长杯”校园足球联赛要在3月30日前完成,于3月18日前由旗区汇总辖区学校比赛计划并上报;“旗区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在4月10日前完成,于3月28日前上报比赛计划;4月20日前完成“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
三、认真做好校园足球相关工作
各旗区、各学校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工作计划,做好活动资料的整理与留存工作,使校园足球活动深入每一个校园。活动结束后,须将活动方案计划、过程性资料、活动总结与信息及影像等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邮箱:ordosjyjtwy@163.com。(旗区学校活动资料由旗区教育行政部门整理留存,各旗区与市直学校活动资料由市教育局整理留存。)
联系人:杨春霞、马凯;联系电话:8598829。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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