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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15-01-19 |
| 发布日期 | 2015-01-1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主题分类 | 通知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5-01-19 |
| 发布日期 | 2015-01-19 |
| 公文时限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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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
2015年寒假春节在即。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强化红线意识,落实责任主体,继续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排查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一)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重点领域排查。在寒假前和开学前要对学校教室、餐厅、教师公寓、学生宿舍、锅炉房、图书馆、配电室、在建工地等区域和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确保无安全隐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
(二)有针对性的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节假日集体活动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黑车”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少参加或不参加人员过于密集的活动;不得参与赌博、酗酒;加强学生校外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燃放烟花爆竹等造成的意外伤害。
(三)加强学校与家庭联系。寒假前,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做好心理疏导。利用“校讯通”等平台向家长及时通报学生在校情况、放假开学时间以及假期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
二、高度重视,切实帮助困难师生排忧解难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开展好对贫困师生、离退休职工、劳动模范和教育先进工作者等重点群体走访慰问工作。要组织教师深入贫困学生、孤残学生、留守儿童等家中家访,帮助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帮助特殊群体学生过好春节。要妥善解决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实际问题,加大帮扶力度,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
三、务实清廉,树立勤俭节约过节新风尚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我市配套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禁使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严禁使用公款搞相互送礼、宴请、走访等拜年活动。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四、创新载体,丰富师生精神文化生活
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生寒假活动进行精心安排,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活动,鼓励引导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要充分发挥体育场、图书馆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作用,引导师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读书学习、社会实践等校外活动。
五、健全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工作监管。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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