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5〕355号
吕耀峰委员:
您的《关于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平台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持续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信息化技术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校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校园食堂的菜品加工区、厨房专间、餐具洗消间、食品仓库等重点区域纳入“明厨亮灶”监管体系,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实现全方位、实时监控。目前,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 100%。
二、全面推进智能化食堂建设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十二项举措”要求,以“暖城阳光餐饮”智慧监管系统为抓手,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建立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后厨加工过程公开、食品安全消费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暖城食安 APP”,对原材料采购、入库、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全生命周期追溯管理,实现可视化远程监控、自动化信息采集、标准化表单传输、智能化数据分析、实时化预警提示,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学校(幼儿园)入网率达到100%。同时,通过“暖城食安APP”实现24 小时直播,家长及监管人员可实时查看加工过程,建立师生、学校、家长共同监管机制,全面护航校园食品安全。
三、加强部门联动监督
持续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入市前检验力度,重点检测限用药物和易超标药物残留,并完善不合格产品闭环处置流程。同时,利用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平台对直供学校的农畜产品开展速测筛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2025年以来,共检查供应学校115 所,对11家生产主体(企业、合作社)开展巡查 79 次,定量抽检 171 次,速测次数达 483 次,暂未发现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四、建立动态源头管理机制
全市学校食堂 519 处(秋季学期自办自管学校 27 处、教工食堂 49 处),涉及就餐学生232098人(民办学生31000人)就餐教师 26037 人(民办教师 4195 人),所有食堂大宗食品均实行公开招标和集中定点采购,建立供货商准入退出机制,食材“查验-称重-入库-出库”全程留痕,索证索票及电子票据实时上传“暖城食安 APP”平台,实现大宗食材“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质量可控”。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进全市学校食堂信息化建设,加强食材采购、贮存等方面监督,保障食材从采购到成品的全过程、可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利用好“暖城食安 APP”实现食堂招标采购、财务管理、食品安全等全流程监管,为师生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4日
(联系人:张凯超;联系电话:0477—858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