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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报送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杭078号建议答复意见的函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6-23 14:30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郭红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全市范围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请审定。
  一、关于“常态化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教师交流轮岗、送教下乡和支教等工作,促进优质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的建议
  一是教师交流轮岗方面,2014年12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教发〔2014〕31号),明确提出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从2015至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交流轮岗校长256人、教师2636人,其中骨干教师940人,我市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已经常态化。二是送教下乡工作方面,市教育教学研究室常态化组织各学科教研员赴各旗区开展“蹲校教研、教学指导”活动,通过深入课堂听课评课、与教师面对面交流、听取学校领导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了解各学校课程规划与实施情况,挖掘教学改革重点和难点问题,解决课程实施中的实际问题。同时,大力推进东胜区、康巴什区、伊金霍洛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以及部分市直学校一线优秀教师和各学科教研员深入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开展“蹲校教研、送教下乡”活动,有效落实了教研工作服务一线、服务基层的理念。三是支教工作方面,我市积极开展城镇优秀教师、退休教师和大学生到农村牧区支教工作,2015年至2020年到农村牧区支教的教师达202人。同时,为促进师资配置更加合理,2021年5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印发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教督委发〔2021〕2 号),《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重点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向农村牧区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并规定从2021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农村牧区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历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一级教师职称;评定副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时,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经历;在评选特级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以及职务晋升、岗位评聘中,要求校长、教师必须有异校交流、支教交流或农村工作经历。
  二、关于“完善教育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的建议
  我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经费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规范管理和使用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充分利用教育部“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对学校公用经费预算下达、资金分配、资金支出等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将中央和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资金下达各旗区,并建立了通报、督导制度,加快支出进度,保障教育专项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关于“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级各类学校手拉手结对、学校共同体或教育联盟建设、真正将名校资源辐射到基层地区,带动基层和薄弱学校快速发展”的建议
  2021年,市教体局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互联网+城乡教育协同发展”工作方案》(鄂教体发〔2021〕40号),通过旗区内城乡学校(幼儿园)结对共建、市域内城乡学校(幼儿园)结对共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幼儿园)与普通类学校(幼儿园)结对共建、与市外学校(幼儿园)结对共建,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学校(幼儿园)、薄弱学校(幼儿园)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全面提高农村牧区教育教学质量。到2022年,全市所有农村牧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共建将实现全覆盖,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更大突破,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程度不断提升。
  四、关于“将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指导、教科研团队建设等教学资源下沉到基层地区,确保基层学校能够及时引进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真正拥有优质的教育科研资源”的建议
  一是2016年5月,市人民政府出台《鄂尔多斯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在教师待遇、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评优选先等诸多方面向农村牧区教师倾斜,有力保障了乡村教师队伍的稳定。二是“十三五”以来,我市着力构建市、旗区、校三级联动的网格化教师培训体系,统筹推进全员培训与骨干人才培训,实施全市校长能力建设工程、中小学领航校长培养工程、园长能力建设工程、骨干教师名师培养工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养工程五大培训工程,共投入教师培训专项资金5000万元,培训各级各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2万余人,切实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制度,3万余名中小学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参与了教育部“国培”计划培训项目,极大地提高了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牧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效促进师资均衡。
  今后,我市将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教督委发〔2021〕2 号)要求,推动教师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推动跨校、跨区域联合教研,完善帮扶薄弱学校工作机制,统筹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和教科研力量,落实结对帮扶等举措,帮助薄弱学校提升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联系人:于洋;联系电话:0477-8598827)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3日